间歇性外斜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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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立金牌培训师丨儿童屈光不正的矫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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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由熊世豪老师给大家带来内容分享,让我们跟随老师的步伐,开始今天的课程内容吧。

屈光不正包含近视、远视、散光和屈光参差,根据年龄和屈光度不同,矫正的原则相应发生变化。

①近视≥-3.00D为低度近视;-6.00~-3.00D(含-6.00D)为中度近视,-6.00D为高度近视。②学龄前儿童:近视度数-1.00D的学龄前儿童如果出现近视症状,需要对其进行屈光矫正;若其无症状,可暂时观察,每6个月随访。根据专家经验与临床观察,近视度数≤-1.00D需矫正。

③学龄儿童:对于视力下降较敏感且有症状的儿童,任何度数的近视屈光不正均需矫正。根据专家经验与临床观察,近视度数≤-1.00D者需矫正。间歇性外斜视或者有较大外隐斜的近视屈光不正儿童应予全天光学足矫。

随访:一般每6个月随访,若本次随访较上次检查度数改变≥0.50D,需要新的处方。但如果度数只改变0.25D,矫正后视力即可明显提高者,也可给予新处方。远视≤+3.00D为低度远视,+3.00~+5.00D(含+5.00D)为中度远视,+5.00D为高度远视。④婴幼儿:3~10岁儿童低度远视的3~10岁儿童,若无斜视、弱视以及其他视觉问题,可随访观察。如出现视力下降,伴双眼视功能障碍或其他功能性视觉问题,则需要矫正远视[8,9]。另外,高度远视,特别伴有屈光参差性远视的儿童,他们在早期(2~3岁以前)往往没有明显体征(如尚未表现出内斜视等),往往伴弱视或斜视风险,需更加密切随访并早期进行干预。

⑤10岁以上儿童:10岁以上儿童如为低度远视,通常不需要屈光矫正。但如伴有视觉症状或者双眼视功能问题,配戴低度数的框架眼镜往往可以缓解相应症状。

如伴有斜视,需根据斜视的性质、类型来个性化矫正,如远视伴内斜视应足矫,远视伴外斜视应欠矫,最终处方的确定需要结合矫正视力、调节能力以及双眼视功能的情况。

随访:一般每6个月随访,远视伴有双眼视功能异常、斜视或者弱视者,建议每3个月随访,重度弱视建议每月随访。散光婴幼儿屈光度数需考虑配镜。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咯,我们下周见。----END----部分图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为商业用途,如有侵犯,请与我们联系。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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